你单位报来的《非煤矿矿山建造项目安全设备规划检查申请表》及有关的材料收悉。依据《安全出产法》和《建造项目安全设备“三一起”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出产监督管理局令第36号)的有关法律法规,于2021年5月5日我局安排相关矿山专业的专家组成检查组,对你公司破碎出产线改建项目安全设备规划进行了检查,并形成了专家组定见。针对专家组检查提出的定见和主张,项目规划单位辽宁时越市政工程规划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安全设备规划进行了修正完善。依据专家组的复审定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经检查,现批复如下:

  一、赞同经过你公司破碎出产线改建项目安全设备规划检查。该安全设备规划契合有关要求,能满意出产安全的条件,可当作安全设备施工图编制及建造主要依据。

  三、按规划的基本要求,你单位应从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结项目工程的建造作业。工程建造期原则上不处理延期手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顺延工期,有必要及时向我局陈述。

  四、项目工程项目施工完结后,要及时安排竣工检验,并承受应急管理部门监督。未经竣工检验合格,不得投入出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