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执行国务院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体系建造要求,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变革,提高环评归纳决议计划、监督办理及公共服务才能,依照生态环境部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布置,自2023年11月1日起,通辽市市级批阅权限内的建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和批阅启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办理信息渠道”即“全国建造项目环评一致申报和批阅体系”,各建筑设计企业可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渠道()或通辽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中的“政务服务”模块进行跳转登录,并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现将建筑设计企业环评申报使用手册及申报遍及的问题予以公告,望周知。

  附件:1.全国建造项目环评一致申报和批阅体系(申报端)---建筑设计企业环评申报使用手册

  2.全国建造项目环评一致申报和批阅体系(申报端)---建筑设计企业注册、登录与环评申报遍及的问题解答